地矿新闻
陕西地矿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7次学习(扩大)会议
7月31日,陕西地矿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5年第7次学习(扩大)会议。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屈永安主持会议并讲话。邀请集团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龙玮玮律师为与会人员就新《矿产资源法》进行解读和辅导。
会议指出,新《矿产资源法》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是新《矿产资源法》实施的重要主体和直接践行者,既是法律保护、规范和约束的对象,也是推动矿产资源领域法治化、绿色化发展的关键力量。地矿集团作为专业地勘队伍,要扎实做好新《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工作。
会议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新《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新《矿产资源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自然资源领域的生动实践,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推动矿产资源管理法治化、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二是要正确把握新《矿产资源法》的精神实质。新《矿产资源法》坚持问题导向,在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矿业权配置方式、矿业权登记性质、矿业用地、矿区生态修复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创新性制度规定。要准确把握新《矿产资源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重大制度,运用好新《矿产资源法》的制度红利。要密切关注新疆、内蒙古、甘肃等省(区)市地区性矿权管理新政,纵深推进“北跨西进”战略,灵活调整经营策略,在新的政策环境下为转型发展抢占先机;三是要积极推进新《矿产资源法》的对标践行。全面梳理掌握集团公司现有矿权情况,利用新矿法积极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对于即将过期或已过期的矿业权做好延续维护,在今后的矿权合作开发中要理顺合作模式、规范合作协议,切实维护矿权利益。同时要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科技攻关,加大勘查力度和勘查投入,契合国家加强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的政策导向。对接落实好陕西省新一轮找矿战略行动部署,提前谋划省地勘基金项目立项和续作项目论证。用好集团公司地质找矿风险勘查专项基金,提高勘查成果,用好探矿采矿“直通车”制度,加快推进探转采,为集团公司稳住主业基本盘打下坚实基础。
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团公司高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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